本报讯8月29日,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第七环境执法中心所肖智冲、姚团兵、张振涛等,到河南同人万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导企业项目建设(右图)。
肖智冲一行对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企业生产设备的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等内容,逐个环节、逐个点位进行指导,并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在安装生产设备的同时,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提升现场建设过程中以及后期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能力。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将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间,由法律规定的60日和30日分别压缩至20日和10日;另一方面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在建设单位确定工程项目意向后提前介入,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环评前期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执法及相关业务科室全程进行服务指导,为各类项目建设尽早落地见效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汝州分局以“倾听民意,服务基层、解决难题、推动发展”为主题,采取邀请企业人员交流、电话沟通、微信会议、现场对接、持续跟踪服务等方法方式,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帮助检视问题,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和困难,及时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指导服务。(杭高博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