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玲
轻伤害案件多为婚姻家庭、亲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的一种普通而又普遍发生的案件,矛盾纠纷能否有效化解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建议建立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办案模式,助推轻伤害案件溯源治理。
一、提升政治站位,主动履职,能动司法,把履职办案融入社会治理中去,坚持为民司法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检察工作应当围绕社会治理中心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主动厘清矛盾根源,坚持刑事和解的主基调持续不断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规范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案件会商与沟通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矛盾,让司法有力度的同时散发温度,让人民群众在具体的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件办理同社会治理的有机融合。
二、注重证据的全面取证、审查,查明前因后果
多形式开展类型案件学习研讨,开展公、检、法、司等多部门同堂培训,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围绕当事人的矛盾点,全面取证、审查证据,将书面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了解矛盾根源,查明案件事实,对症化解双方矛盾。
三、检察听证,助力矛盾化解
对有争议的轻伤害案件实现“应听证尽听证”,公开听证全覆盖,及时邀请人民陪审员、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案件公开听证,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了解和参与程序进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听证员能够了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并参与案件的释法说理;检察机关能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不起诉的准确性,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公信。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明确公、检、法、司宣传职责,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通过宣传《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导涉案人员积极认罪认罚,开展赔偿、和解工作,争取从宽处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观念,理性、平和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强化警示教育,明确对情节恶劣的、既不认罪认罚又不能合理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要依法予以惩处,彰显司法权威。(作者单位系内黄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