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基层检察机关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合归到一个部门的现实情况下,民事检察面临着“不专”“不会”、监督相对不够有力的问题。笔者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近几年办理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情况为视角,分析基层县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基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现状
基层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主要针对法院审判和执行程序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突出问题,通过提出类案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判,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抗诉方式进行监督。从西平县检察院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实际情况看,对事监督居多,对人监督少,社会各界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少数部门对民事检察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协作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队伍高层次、专家型人才总量偏少,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和司法工作实际。
二、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建议
(一)广泛宣传,营造民事检察法治氛围。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民事检察的范围、方式、程序和职责,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民事检察申诉的法律意识。用好以案说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带动效应,不断扩大民事检察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二)强化检察职能,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采取能动监督、数字监督、融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检察监督由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事前预防监督同步发展,提升监督质效。注重矛盾化解,对经审查达不到提出检察建议或提出抗诉条件的,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及促进和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
(三)注重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被监督机关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核查机制,用好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系统,促进办案系统互通互联。建立完善与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等单位的工作衔接与联动机制,依托外部监督力量作用,提升法律监督的刚性和质效,营造齐抓共促的法律监督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事检察工作能力。强化民事检察工作力量配备,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民事检察人才,切实加强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组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干警分析研判、办理新型案件、应对虚假诉讼、发现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打造民事检察专业团队。(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贾海娜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