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1.5万余元用于其他支出,侵害了群众利益……”近日,新蔡县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用反面教材警示村级“一肩挑”人员规范用权。
该县纪委监委瞄准村党组织书记为本村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履责重点,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监督方式,全方位压紧压实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责任,打牢乡村振兴领域村级组织基础。
该县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做好县、乡、村三级监督工作有效对接,运用好“一册一志”暨村(居)务监督工作手册和工作日志,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粮食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严查村干部尤其是“一肩挑”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优亲厚友、截留挪用等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留死角。
结合查处的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负面清单”,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动监督效应,督促民政、组织部门进一步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督促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加强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情况公开及工程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指导检查;督促组织部门把对村干部管理监督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审计部门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的重大资金、重要项目的专项审计,推进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记者黄华通讯员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