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萌萌)1月9日,记者从鹤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系我省首部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
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条例》的立法程序,鹤壁市发改委、鹤壁市工信局、鹤壁市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进行立法调研、深入开展专题论证,按时完成了立法任务。
《条例》共28条,对民营企业权益从市场准入、资源配置、融资贷款、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保障,并禁止了几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诚信履约,对该市创新打造的“五位一体”服务机制通过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