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工伤赔偿案件,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
2018年10月24日,董某的丈夫在某公司干活时,因工受伤不治身亡,双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董某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汝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某公司赔偿董某4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拒不履行,董某遂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4月15日,执行干警王光辉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后,火速赶往蟒川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析理,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承认错误,打电话多方筹措执行案款。经过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董某同意长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当天需履行的4万元执行款移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履行了法律义务。
在执行中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既需要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也需要灵活的执行方式和细致的释法沟通。汝州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李岩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