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向县民政局送达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共同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艳武就如何避免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意见和建议。 (吴占京白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