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明)6月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24年继续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共安排招生计划4081人。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据悉,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分五类实施,其中:全省计划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地方优师”公费师范生1069人(含学前教育本科),为38个国家级脱贫县(区)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分学科培养;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2058人,为定岗县培养紧缺学科和薄弱学科师资;定向招收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569人,培养乡村小学、教学点师资;定向招收本科层次“特殊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44人;定向招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341人。
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随全省普通高考进行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实行“省来县去”招生原则,即:全省招生,设岗县就业。考生入校后一个月内与培养高校、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注册高校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设岗县(市、区)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就业岗位,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通过考核招聘合格者为其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地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设岗县(市、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