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相飞通讯员盛志国林海燕)“太方便了,再也不怕忘带社保卡或者想不起密码了,现在‘刷脸’就可以直接报销医保。”7月12日,第一次“刷脸”办理医保业务的邓州市民李女士说。
据悉,医保“刷脸”结算是以经认证的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为载体,以医保电子凭证为媒介,通过“人脸识别+实名+实人”安全核验,在参保群众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就医报销的情况下,通过“刷脸”认证身份即可完成医保费用结算。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参保群众均可以使用“刷脸”结算,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参保群众,首次使用时“刷脸”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即可“刷脸”结算。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16岁以下未成年人暂不适用“刷脸”结算,推荐由家人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支付宝亲情账户展示医保码进行结算。
目前,邓州市首批30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在医保结算窗口配备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实现“刷脸”结算。
下一步,邓州市医保部门将深入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为患者提供多渠道结算方式,不断满足群众就医购药需求和医保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让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医保改革带来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