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需学通讯员杨国栋何耀刚)“俺哥的照料护理补贴和供养款都涨了。照料护理补贴每月能领到667元,供养款每月能领到595元。”7月31日,宝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赵庄镇大韩村入户走访特困供养对象时,村民贾能激动地说。
据了解,贾能的哥哥贾林山今年72岁,是特困供养对象,日常生活由贾能负责照料。今年6月,贾林山突发疾病后瘫痪卧床。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走访发现,贾林山的身体状况较差,及时为其变更了照料护理等级,提高了照料护理标准。
据宝丰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自7月1日起,该县提高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到84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595元;半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4元,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67元。
为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切实兜牢、兜稳、兜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底线,宝丰县以完善基础设施为重点,对全县12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升级,持续提升乡镇敬老院标准化集中供养能力。同时,全面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核实、重点抽查、年度复审等措施,实现精准识别、精准保障、精准救助,按月及时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