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
本报讯“我受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8月6日,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寻衅滋事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河南省“十佳公诉人”、最佳辩手,汝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孙雨蒙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及辖区各院30余名检察人员,汝州市公安局侦查人员观摩庭审。
庭审中,孙雨蒙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开展针对性极强的庭审讯问;在举证环节,根据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等,从客观到主观,利用多媒体对在案证据进行分组出示,整个过程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犯罪情节、量刑建议、法庭教育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围绕争议焦点,精准回应、直击重点,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庭审观摩后召开的观摩评议会上,孙雨蒙分享了办案体会和出庭心得,评议人员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辩论、临场应变等各个维度对出庭检察官的表现予以肯定,对需改进之处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与会人员围绕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庭审对抗比较激烈、案件定性分歧、追诉时效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通过观摩评议,大家纷纷表示,庭审观摩评议既是对公诉人能力的检验,也是观摩人员对自身问题的检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对标先进、踏实奋进,不断补短板强弱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据悉,以“观”促学、以“评”代训,邀请检察干警、公安干警共同观摩庭审并参加评议,既是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英才养成”行动计划,实现检察履职办案高质效价值追求的有力举措,也是强化检警协作、合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工作亮点。(郭慧利/文张晓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