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燕见习记者陈炫羽通讯员宋谨星)“该案存在引用从轻处分条款不准确、主体身份证据调取不全面问题……”8月29日,柘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审理一起违纪案时,向办案人员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个案培训。
今年以来,柘城县纪委监委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探索推行“双查双审”工作机制,即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案件承办部门首先对照案件办理常见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协作区组织业务骨干不定期对“室组地”承办案件进行指导检查,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及时纠正;案件移送审理前,先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办案安全、措施运用、手续程序等进行初审,移送后,再由案件审理室全面审核。
“通过对案件实行‘双查双审',增强了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意识,全链条把牢案件质量关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案件审理审核时,该县纪委监委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一案一培训,将案件质量评查融入日常审核,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规范管理等方面严格评查,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双提升。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定期梳理归纳案件质量存在的共性问题,在执纪执法办案会上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提醒,倒逼案件质量责任落实。同时,充分利用“双周固定学习日”,采取“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案例分析”方式开展点对点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为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