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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9-24

亮剑诬告陷害 激荡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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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景华通讯员张海军李鸣)9月19日,记者从卢氏县获悉,该县纪委监委日前在全县通报2起不实举报案例,曝光3名诬告陷害者,在全县引起了反响。

今年3月,卢氏县横涧乡淤泥河村村民田某某反映汤河乡主要负责人以权谋私、胡作非为、欺压百姓等有关问题。经查,田某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在无任何证据和事实的情况下,通过抖音平台和写举报信方式进行举报,其行为涉嫌诬告陷害。鉴于田某某有悔错行为,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田某某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处理。

2020年8月以来,卢氏县范里镇窑上村村民王某某父子二人多次多渠道反映本村党支部书记韩某某侵占某某组土地骗取退耕还林资金、套取种粮补贴、骗取医保资金、采伐树木等问题,经多部门多次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但其仍就已查清的问题多次重复举报,经县纪委监委再次核查后,按诬告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无论是举报者不了解政策凭主观臆断的举报,还是因积怨、纠纷、诉求出于报复性的举报,都是一种错误行为,是对公民权利滥用的表现,浪费了国家监督执纪审查成本,伤害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破坏了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好生态,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卢氏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为此,卢氏县纪委监委开展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专项整治行动,下发整治方案,传达到县乡村所有干部,并开通网上举报平台,设置举报箱,广泛宣传动员,形成打击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的浓厚氛围。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相继查处了8起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不断加大对不实举报者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达到曝光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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