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刘坤李东启
正阳县检察院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近年办理的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逐案梳理、调查分析,并结合案件办理实际提出建议。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呈现特点。2020年以来,正阳县检察院共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9件59人,其中1件1人为销售含有麻黄碱的减肥药,1件2人为销售含有他达拉非的固体饮料,其余27件56人均为销售含有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性保健品,且均为销售环节发案。案件特点:辖区乡镇和药店发案较多。自2020年以来办理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9件案件中,线下销售高达21件,其中犯罪地在正阳县辖区乡镇的占比52.4%;在药店发案的共有19件,占比90.48%。低学历涉案人员较多。29件案件涉案人员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的占比64.40%,专科文化程度的仅占比13.55%。隐蔽式销售较多。销售者将含有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性保健品外包装拆开零散售卖,仅2件为成人用品店夜晚摆售。犯罪空间从线下向线上蔓延。2023年以来办理的8件案件均为通过淘宝、微信等线上渠道同消费者进行交易,且销售范围广泛,涉案人员众多,取证难度大。
二、案件原因分析。监管部门执法不力。监管部门对性保健品领域的监管刚性不强,在办理的27件涉性保健品案件中,涉案人员均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案药店部分经营者甚至没有医师证书。作案隐蔽性强。买卖双方互不相识且多为上门推销,货源追踪难度大,加之线上销售的“崛起”,受害人员和涉案数额认定难度加大,追溯上游犯罪难度和监管难度增加。商人贪利心作祟。“三无”性保健品进货成本远低于正规保健品,部分商人或出于侥幸心理追逐暴利或对违法行为后果缺乏正确的认识而铤而走险。群众维权意识低。消费者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需要,即便因性用品质量导致身体受到伤害,也自认倒霉不愿报案。
三、防范和打击的对策。凝聚打击合力。公检法和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开展不定期执法巡查和联合整治,形成打击合力。完善举报激励机制。拓宽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服务热线,科学设置举报基金,增强群众举报积极性。注重源头治理。深挖案源,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取缔生产许可、按上限罚款等法律制裁手段,加快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源头的查处力度,重点布控多发场所,从根本上杜绝有毒、有害食品继续流入市场。强化法治宣传。利用本地融媒体平台及政务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进行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通过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打击此类犯罪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