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本报讯12月1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到寄料镇闫小寨村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并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王某一家在外地打工,在一次返乡时发现通往自家责任田的道路被甲、乙两家堵住,其中甲将家门口道路路基抬高1米左右、乙在家门口搭建了一个简易棚,导致道路不能正常通行农机。2024年8月,经法院判决,限甲、乙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恢复王某基本农田的正常出路。后甲、乙两家未按法院判决履行,2024年10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本案涉及邻里纠纷,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关系,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甲、乙自愿作出承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相关设施。
约定到期后,甲、乙两家均未按各自承诺履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赶到涉案现场,对被执行人的妨害设施进行强制拆除。经过两个小时的作业,妨害设施被拆除完毕,该案件顺利执结。
现场普法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也借此机会向被执行人以及围观群众展开普法宣传,希望他们在遇到邻里纠纷等问题时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并讲解了如何通过执行程序及时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随后,执行干警向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资料。 (闫恒飞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