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傀儡戏最为兴盛的时代是在清朝,街头巷尾来来往往的傀儡戏艺人们卖力地表演着,有扬州本土的傀儡戏班子,也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其他傀儡戏表演者。按照表演形式的话,可以分为布袋傀儡戏、水上傀儡戏和杖头傀儡戏。
杖头傀儡戏则是扬州最具代表的傀儡戏,已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中,和漳州的布袋木偶以及泉州的提线木偶并称为中国三大木偶。扬州杖头傀儡戏的历史大约可以追溯到1500年之前或者更久,相比于福建两大木偶,杖头木偶的造型具有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亲民且具有民族特色,“不是真人,胜似真人”。
这种傀儡戏表演之时,表演者以竹木制作的细杆子来操纵木偶。扬州著名诗人郑板桥曾经以杖头傀儡为主题作《咏傀儡》,是一首极为著名的讽喻诗。
笑尔胸中无一物,本来朽木制为身。
衣冠也学诗文辈,面貌能惊市井人。
得意那知当局丑,旁观莫认戏场真。
纵教四肢能灵活,不借提撕不屈伸。
表演者在表演之时站在幕后,以操纵杆的形式,将木偶的表情和动作传神地表现出来。杖头木偶内部机关并不复杂,木偶里面是中空的,眼睛和嘴巴可以活动,木棒则是被安装在颈部。表演者必须一手操纵两根操纵杆来完成表演,也被称之为“举偶”。
杖头傀儡戏所表演的故事大多是民间神话或者童话故事,动作设计夸张但富有美感,生动活泼惹人喜爱。表演者一人饰演多个角色,不仅仅考验操纵木偶的技能,还必须具有扎实的真人戏剧表演的功底。这些游走在乡间市集的艺人们,大多以诙谐有趣的表演形式感染观众。(选自“百科TA说”)
(供稿:社团辅导老师 张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