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法院收到区内一家企业的感谢信,称外地欠该厂家的货款,执行时没了任何线索,但在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下终使该案圆满执结,整个故事近乎传奇。
据了解,自全国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以来,经开区法院执行局将其作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大对辖区企业权益的保护,不断强化执行力度,主动探索新的可行性强的执行模式,最近对一起几乎没有执行线索的案件,一举执行到位861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原告保利有限公司诉被告江阴一家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经开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货款720万余元及违约金。但被执行人江阴公司名下没有土地、车辆等财产,银行账户已被多家法院查封,母公司虽然是上市公司,但已被停牌交易面临破产。执行员们通过分析和调查被执行人的业务往来,发现江阴公司是其母公司的销售平台,判断其母公司极有可能在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和被执行人进行交易,并应掌握被执行人的大量到期债权。
执行干警果断奔赴江阴公司财务室,一举搜查到银行承兑汇票370万余元、现金1600元、商业承兑汇票7200余万元,成功执行到位370万余元。随后执行员又发现北京某公司与江阴公司存在5000万元的债权关系。执行员随即赶往北京,要求北京某公司配合履行到期债权。但该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执行员通过查看北京某公司的年报,发现与提交给法院的财产报告明显不符,存在虚构事实、妨碍执行的重大嫌疑。执行员对该公司展开法制教育,告知妨碍执行的严重后果。通过十几次艰难交流,该公司终于代江阴公司偿还490万余元。至此,该案执行回款861万元,其中货款720万余元、违约金140万余元,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