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即将于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消防设计审查职能从消防部门转移到住建部门后的例行法规修订,是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业务移交给住建部门以来,首次出台涉及消防审批的消防行政规章。
本次新规的出台,主要意义在于职能划转后的法规匹配,完善管理细节,明确建设工程各方责任。建设责任划分方面,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新规还对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的时限提出更高要求。一是消防设计审查要求主管部门15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如需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时间不超20日,相比于旧规缩短了5天,同时新增专家评审时间限制;二是消防验收要求主管部门15日内出局具体的消防验收意见,较旧规缩短了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