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探索走新路率先出击扛大旗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走进百姓图片新闻“预警不解除工作不停歇”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55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18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走进百姓

徐庄镇试点推行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颁证工作开展要求,开发区在徐庄镇试点推行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正积极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调查户数44153宗,依法依规拟办理不动产登记16822宗,接受申请并公示10000多宗。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制度改革、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工作的基础。

据了解,开发区委托调查单位预先进场全面调查,在全面套合土地权属、总体规划、乱占耕地建房下发图斑、面积、户籍人口等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服务群众、保护权益”的原则,印发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文件依据,并在徐庄镇多个村陆续铺开设立登记工作受理点,先期推进四邻签字、登记申请等必要手续,相关工作正在加速实施。

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抓好这项工作。一是坚持统筹协调、先行先试。各责任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接推进,集中力量,把工作做实做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开发区实施细则,密切配合,把必要程序做在前,依法依规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二是分类处理、因地制宜。开发区辖区面积大、组成情况复杂,历史上农村宅基地各个阶段应用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持分类处理,按照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法,推进矛盾批量化解,解决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镇(街)、村(居)的作用,在集体组织成员认定、分户析产、建房时间认定、继承和权属纠纷调解等方面坚持村镇为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夯实发证基础。三是保护耕地、杜绝违法。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政策要求,坚决杜绝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登记发证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应有依法合规的审批手续,没有审批手续的要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登记。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7 金龙湖快报电子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主办   邮编:100096  电话:010-57117580  传真:010-57117580  邮箱:184181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