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宾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列席人员的决定

(2020年5月6日宾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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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我县的实际,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邀请不是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宾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县四家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干部,人武部、公安局主要领导;

2.县政协第十届委员;

3.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4.镇正职领导(含提名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