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核准青岛农商银行获得债券交易参与人业务资格,青岛农商银行成为全国首家获得该业务资格的农商银行。
2020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银行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0〕4号),就银行直接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做了明确规定。获得债券交易参与人业务资格后,银行将拥有自有交易单元,可直接进行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现券的竞价交易,以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作为投资标的的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与交易等,自营结算,减少了券商代理环节,有利于提高业务效率。
作为全国最年轻的A股上市银行之一,青岛农商银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参与人资格的申请条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了相关的申请工作。上交所债券交易参与人业务资格的顺利取得,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和市场成员对青岛农商银行交易能力、合规意识和市场积极性的肯定和认可。
一直以来,青岛农商银行积极拥抱市场、创新业务,在全国农商银行中率先获得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询价业务资格等业务资质,成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北金所债券融资计划主承销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副主承销商等。今年以来,该行在全国农商银行中率先发行外币同业存单、开办全国金融市场首笔通用式担保品创新融资业务,以新资格、新业务高效服务市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