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省联社改革,全面落实农商银行经营自主权
《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要落实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任务,推动江苏金融高质量发展。
《规划》强调,要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面,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拓宽低成本支农资金来源。发挥乡村振兴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发展,推动中长期信贷向乡村振兴领域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参与乡村振兴项目的信贷支持。整合“新农贷”等省级财政政银合作产品,设立“苏农贷”产品,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信贷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企业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载体建设,探索金融科技与智慧农业生产场景的有效融合。推动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进一步向市县延伸,提高分支机构业务规模与当地农业发展的匹配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乡镇提标扩面工作,因地制宜探索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深化“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上线相应金融服务平台,构建村企对接常态化融资配套机制。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发集体林权、海域使用权、水面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积极开展农机具、农业设施、养殖场、地理标志、农林畜牧生物资产等抵质押贷款创新。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农村产权价值评估、登记、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各类农村产权规范交易流转。
在提升普惠领域融资服务质效方面,《规划》指出,完善多元普惠的金融供给体系。发挥农村商业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保持农村商业银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上市挂牌、合并重组以及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式提升支农能力。
在拓展金融企业竞争优势方面,《规划》强调,提升法人金融机构竞争力。推动中小法人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强内控和风险管理,强化审慎经营,坚持服务当地、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避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和风险抵御能力。积极推进省农村信用联社改革,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全面落实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自主权。
在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方面,《规划》指出,持续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密切关注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指标,重视个案风险处置化解,防范风险外溢和交叉传染。推动银行机构进一步做实资产分类,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制定高风险机构风险处置方案,支持属地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实施短期救助。继续发挥省级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协调小组作用,持续关注、防范化解农村商业银行风险,充分发挥省农信社行业风险救助基金作用。
《规划》还提出,完善金融人才工作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抓行业人才作用,加强对全省金融人才队伍的系统梳理,建立完善具有竞争力的金融人才发展激励机制,加快建设吸引金融人才集聚的软硬环境。弘扬金融企业家精神,加强优秀金融企业家培育,构建有利于金融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机制和外部环境。加大国有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符合金融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做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中金融系统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支持用人主体面向海内外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完善金融人才评价体系,建立良性循环的金融人才动态管理机制。
广东:推动优质农商银行上市
《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总体要求,并对如何进行改革发展做出全方位安排与部署。
其中,第四章第三节《构建富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和组织体系》中提到广东将“打造头部金融机构”,支持广发银行做大做强,加快上市。鼓励地方银行、证券、保险等骨干金融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加快推进广州银行、东莞银行和东莞、顺德、南海、佛山、中山、江门等优质农商银行上市以及广州农商银行回归A股。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建立完善小额再贷款体系,强化小额贷款公司支农支小定位,大力培育优质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广东省金融将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123+双10”为战略导向,加快建设金融强省。
其中,在“壮大金融产业‘十项任务’” 中提到,要“优化农业农村金融服务”:建设国内领先的农商银行系统,扎根县域、服务“三农”。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保障现金服务,推广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等便民服务。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支持运用保险机制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开办覆盖主要粮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建立农业大灾保险机制,保障粮食安全。
要“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和金融新业态”: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加强分类监管,打造一批优质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稳妥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服务业务,培育金融新业态。
在“实施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工程”中,《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加快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应收账款等动产融资。推进“中小融”“粤信融”等平台优化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信息归集整合、开发共享机制,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低成本贷款、融资担保服务。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基金、担保、保险等手段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加大对新业态、新模式、新主体的金融支持,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信用档案建档率,提升贷款覆盖率、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探索建立金融顾问、金融助理、金融联络员、金融志愿者等普惠金融服务人才队伍,帮助农业企业规范财务,推进“信用村”“信用镇”建设。
《规划》还指出,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在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商银行扩大经营自主权,不断激发农商银行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活力。推动省农信联社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农信系统的党建、纪检监察、行业审计、风险防控、资金清算、数据系统等综合能力建设。落实省政府对农信系统的管理责任。在稳定县域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加强宏观管理,促进农商银行回归本源,巩固支农支小主力军的优势地位。补齐农业农村信用体系短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与我省乡村振兴相适应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性。支持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发挥自身优势,探索低成本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培育涉农企业上市资源,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规范发展。
《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金融业重要支柱产业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金融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陕西:支持城区农商银行、农信社组建市级农商银行
《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对陕西金融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了明确表述和安排。
《规划》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
做强做优法人金融机构。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完善治理结构,实现业务规模、经营效率、资产质量同步提升。支持长安银行上市,成立理财子公司,争取进入国内城商行领先行列。支持秦农银行争取在全省布局,加快筹备上市,走特色化发展道路,打造全国一流农商银行。支持西安银行创新发展,保持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领先地位,巩固标杆行地位。
积极争取国家批准陕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保持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不动摇,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市(区)通过城区农商银行、农信社合并等方式组建市级农商银行。
创新科创融资模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信贷事业部、科技金融中心,探索开展科技信贷差异化管理试点,在科技信贷审批、激励约束、拨备等方面实施差异化考核。
增强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加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的规模。健全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激励机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营造敢贷愿贷能贷的政策环境,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着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巩固金融扶贫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引导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化支农支小定位,优化资金投向,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重点发展债券市场。推动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支持长安银行、西安银行、秦农银行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用于补充资本,发行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的金融债券。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丝绸之路农商银行联盟深化合作。
福建: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工作
《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积极打造普惠金融改革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示范区,着力建设海丝金融合作平台和两岸金融融合发展平台,将福建建设成为特色金融优势突出、国际化特征鲜明的区域金融中心。
根据《规划》,福建省金融业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金融业对经济总量的贡献度将进一步加大。针对该省金融业发展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规划》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和十大专项行动。具体有:
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提质增效。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做优做强,做实福建总部,加快改制上市步伐。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兼并收购境内外金融企业,增强金融业全面开放格局下的竞争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增强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农商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工作。
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大力支持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发展。优化“三农”信贷供给,开发“三农”专属产品,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持续增长。
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专业机构和团队,加大资源投入,创新普惠金融平台和产品,线上线下结合,加强多渠道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金融产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理财产品,深化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工作,保障农村居民消费升级。
推动地方法人中小金融机构充分利用灵活机制和地缘优势,强化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打造专属产品和服务,巩固和发挥在农村普惠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
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手段,搭建集信息监测、资金监控、风险预警于一体的平台,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金融风险的提前预判和“穿透式”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提高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和常态化的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定期对各重点领域风险加强监测分析,对地方法人银行开展全覆盖的压力测试,增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能力,力争实现金融风险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强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风险意识。
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金融资金流向管理,防范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一企一策”有效防控企业信贷风险。重点推进高风险农合机构和村镇银行化险处置。
吉林:实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跨越工程
《吉林省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从提升融资质效、加速业态发展、发展农村金融、加强金融监管及数字化转型等多维度阐述了“十四五”期间吉林省金融工作的重点任务。
在优化金融体系,推进数字化转型方面,要持续优化银行体系,保持信贷规模平稳增长。完善多层次的现代银行体系,深入推进银行业发展战略、治理结构、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转型;鼓励大型银行强化支撑功能,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投放;增强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法人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运作;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促进信贷规模持续稳健增长,发挥银行信贷融资主渠道功能。
要稳妥开展金融改革,赋能高质量发展新动力。推进数字金融创新发展,推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物联网等数字科技在金融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应用,再造金融内控和服务流程;推进开放金融协调发展。加强金融共建合作,推动吉林省金融资源对接浙江金融要素,密切东北四省区农村金融、绿色金融等联动;推进消费金融健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业务模式,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推进普惠金融蓬勃发展;推进绿色金融共享发展。
要聚力畅通融资渠道,增强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优化全省金融产业布局,强化长春市在全省金融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汇集金融总部资源,加快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增强重大项目融资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同向发力;提升重点产业金融支持,进一步巩固金融机构“多家抬”工作格局;实施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建设行动,打造服务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在强化风险保障,激发金融活力方面。要强化风险保障功能,提升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完善保险业机构体系。支持国内外保险机构在吉林省设立分支机构、地区总部、后援中心以及保险资产管理等专营机构,加快保险要素集聚;推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支持保险行业由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挖掘客户需求,增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大力发展商业保险。
要加速各类业态提效,激发地方金融潜能活力。实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跨越工程,支持吉林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加快上市发展步伐。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推进13家县联社改制;实施地方金融组织提质工程,推动存量地方金融组织优化股东结构、引入优质企业股东;培育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本地优质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兼并重组和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壮大,规范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
在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打造乡村振兴吉林样板方面。要完善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聚焦提升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推动城乡资金融通等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完善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倾斜力度,以吉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支持涉农企业到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持续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扩大保单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机具、畜禽活体贷款等业务;争创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打造惠农利民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农村金融承载能力和农民金融服务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