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举行“山西省文明单位”授牌仪式

本报讯(实习记者乔自强甄鑫)11月

11日上午,县检察院举行“山西省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出席授牌仪式。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赵泰安,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陈强和赵泰安共同为县检察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揭牌,并颁发2018-2019年度省文明单位证书。

陈强指出:检察院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以具体的检察工作、办案工作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要大力加强革命文化、党建文化、检察文化和司法礼仪建设,坚持内涵式发展,潜移默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文化人,持续提高广大干警的人文素质、文明程度,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要扎实履行好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文化价值引领作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坚守底线,守好安全红线,坚决做到“零事故”、“零上访”“零案件”“零违纪”,保持检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