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我县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和“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本报讯(实习记者康涛刘建荣)11月26日,由市司法局主办,县司法局协办的法治乡村建设和“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在枣林镇鹿蹄涧村和雁门关镇红墙村举办。

活动现场,市司法局法治文艺宣传队通过快板、小品、舞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组成部分以及民法典中的一系列重点、热点问题。讲述了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途径,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不断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县司法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知识等形式,与过往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谈,宣传普及《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作用。特别是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服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得到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带动了全民共同“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为建设平安代县、法治代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