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3日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代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代县人民法院院长郝利明所作的《代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代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1186”总体部署要求,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1263”工作思路不动摇,着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忠诚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现代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代县实践”迈出坚实步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