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王慧兰)8月1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东家,副主任闫耀勇、高步峰带领部分委员、代表,就《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进行执法检查,旨在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政府副县长李诺,县文旅局负责同志一同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夜袭阳明堡飞机场遗址、雁门关伏击战遗址、毛主席路居纪念馆三处具有代表性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它们的保护利用现状,并就如何发挥代县这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效应,擦亮红色家底,用活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印记交流意见建议。

张东家指出,红色文化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它不光是教科书里的文字说教、人们头脑中的历史片段。更重要的是,它有着现实载体,那就是分布在各个地方的红色文化遗址。因此,要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最重要的就是要保护好记录和承载着红色文化的革命遗址,不能让它们因岁月的流逝而沧桑,因人为的疏忽而憔悴。

张东家强调,一是要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红色文化遗址的宣传推介,大力弘扬红色文化,讲好红色故事,让红色遗址“会说话”、感染人;二是要推进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与红色旅游、研学体验、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为遗址保护注入新的时代活力;三是要立足本土实际,强化板块联动,将自然风光、历史文化同红色文化有机结合,让已有文化串珠成链;四是要加强红色文化教育,共同凝聚起推动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