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县委常委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知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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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3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2-17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知应会知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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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扶贫项目资产管护有哪些要求?

答: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后,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属行业部门管护的,由相关行业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可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县级尤其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的监管。

49.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职责是什么?

答:扶贫项目验收合格后,从交付使用、运行管理、效益发挥到滚动发展等全过程实行资产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县级政府要统筹管理县域内所有扶贫资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资产的归属、使用、经营、维护、收益、处置等指导。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要管好用好确权的所属资产。

50.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各地要全面盘点扶贫项目资产底数,逐个摸清扶贫项目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运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盘活用好闲置及效益差的扶贫项目资产,盘活不了的,要制定处置计划,有序推进,逐步解决“建而未成、成而未用、用而不好”的问题。同时要加快推进过渡期以来帮扶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后续管护。

51.如何盘活闲置、效益差的扶贫项目资产?

答:对闲置及运营效益欠佳的扶贫项目资产,可通过自主经营、转场、入驻、租赁、合作等方式,分类盘活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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