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视察林区时提出“以营林更新为基础,综合利用,青山常在,永续作业”林业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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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第14版 2022-07-25

刘少奇视察林区时提出“以营林更新为基础,综合利用,青山常在,永续作业”林业工作方针

刘少奇主席纪念林 图里河森工公司党委宣传部提供

1961年8月2日至5日,刘少奇主席来到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视察了根河、图里河、西尼气3个林业局,提出了“以营林更新为基础,综合利用,青山常在,永续作业”的林业工作方针。

视察中,刘少奇深入到采伐迹地、造林现场、种苗基地和贮木场,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找人谈话,每天工作到深夜,集中思考如何使我国有限的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使新中国经济发展同自然资源和环境相协调。

调研中,他着重强调采伐观念更新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大规模工业化建设需要,采伐木材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第一位要求。林业企业由于生产任务重,只顾砍树,顾不上森林更新,造成采育比例失调。对此,刘少奇强调,要把采伐和育林结合起来,采伐要服从于育林,扭转林业生产中单纯追求木材产量的倾向。他反复向林区的干部职工强调,要注重伐木与林业种植相结合,伐木应遵循林业种植。

刘少奇建议,对于原始森林,每年都要有选择地缓慢砍伐,采伐期至少要延长到5至10年。通过七八年的生长,幼树能够独立存活了,再砍大树就不会影响幼树的生长了。

刘少奇深入研究了森林采伐与更新途径。他强调,林业的生物学特性决定林业经营的长期性和林业建设的连续性,林业破坏容易建设难,森林是水的一个源泉。他认为,单纯借鉴苏联的经验,采取了清伐,严重影响了森林环境和水土保持,改变了幼树生长的条件,缺乏必要的荫蔽。然而,如果没有大树,幼树就不能抵御风,大多数小树就不能生存。没有大树,幼树生长不好,也阻碍了自然更新,人工更新很难进行。因此,选择性采伐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有利于幼树的生长。

刘少奇指出:“更新造林不要追求数字,要强调质量。林场要清理好,秋天要整好地,为第二年更新创造条件。更新要因地制宜,有的地方靠人工,有的地方靠天然。”刘少奇着重研究了森林采伐和更新方式这两个林业生产中的重要问题。我国林业在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经验,在采伐中一度全面推行皆伐,伐后人工更新跟不上,有的树种天然更新又困难,结果许多采伐迹地变成残次林地或灌丛、疏林地。他认为:皆伐、择伐的目的都要明确,即要有利于幼树生长。一律皆伐对森林环境和水土保持影响太大,而择伐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对幼树生长有利。他建议,原始森林要慢慢地砍,一年一年地择伐,至少分5年至10年。对森林采伐后是依靠天然更新,还是人工更新,刘少奇提出,要把人工更新和天然更新相结合起来。大面积的还要充分利用天然更新,但要积极地进行人工更新,不能靠天吃饭;而人工更新要把劳动力投到收益大、收益快、交通方便的地方,这样就能多快好省地完成森林更新工作。

建设营林村,也是刘少奇视察的一个重点。针对林区有些地方存在严重过伐、皆伐,只伐不育、重伐轻育现象,他认为,只有从所有制和分配方面进行调整,才能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他在讲话中提出了建设营林村的设想。他指出:“原则上可以在国有林区划分若干个林区,设居民点,经营森林,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放开经营权。这样才能发挥林业工人的积极性,才能冲破长期吃大锅饭的模式。”

随后,他提出了具体设想:一个林区按3000公顷规划,定居10户,国家投资盖好房子,开好地,供给牲口、农具,头一年供给粮食,第二年粮食自给。每户给开二亩地,一亩半是集体的,五分自留地,自己再开一点,一共三亩地。除这些以外,每个劳动力管300公顷林子,10个人就可以管3000公顷。30平方公里范围,形成一个小合作社,这个地方按规章制度包给他们,木材国家收购,采集的山货除自己吃外,可以出售,林业局在管理和森林更新方面要给予指导。这样,职工个人方便了,国家的林子也管起来了,而且国家还可以节省工资……

刘少奇还倡导要开展群众性植树造林活动,并强调:“植树造林,是扩大再生产。这一点,石油、煤炭都不能。搞得好,可以做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视察中,刘少奇强调,技术人员的作用需要予以重视,要建立、修改和恢复合理的规章制度。针对部分林业工作者因缺乏相关林业知识而造成的不合理采伐现象,刘少奇强调,应重视林业技术人员,合理充分发挥林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他指出,要加强有关林业机械的开发和应用,努力提高林区机械化水平,从而提升林业经济和效益。

森林属于国家所有,每采伐一立方米木材,国家应拿出相应的钱作为培育森林后备资源的育林费。但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建设压力太大,关于森林的采伐和更新问题主要还是育林费的问题,林业部曾多次向国家汇报,但由于国家建设任务繁重一直未得到解决。刘少奇下决心解决拖延10余年没有解决的这一问题。刘少奇表示:“由中央作决定,解决育林费。林业建设周期长,林业建设要有共产主义思想。我们建设林业不仅是为了当前,而更重要的是为了将来,为了子孙后代。”他返回北京不久,中央就指示林业部作出《关于在国有林区建立“育林基金”的决定》。随后,每年林区都会接收到上级拨付的育林费,为营林工作提供了雄厚的物质保障。

在调研过程中,刘少奇也非常重视林业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详细地询问工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当听说林区吃蔬菜困难,部分职工患浮肿病时,刘少奇指出,各林业局都要办农场,种蔬菜,解决林区吃菜问题,并指示供应林区工人和居民每人每月一斤黄豆。这份黄豆被林区工人称为”刘主席给的营养豆”。

刘少奇提出,林区的员工要生活,要照顾妻儿老小,所以林区完全包给国家也不行,林场可以留点自留地,并将林场附近的植树工作交给职工及其家属,按年成活率支付费用。

当时由于工作环境原因,工人的工作服和胶鞋采购比较困难,采购量无法满足工人工作的消耗量,刘少奇立即指示要关注工人的生活问题,努力满足林业工人的需要。由于林区寒冷潮湿,工人们又要常年在这样的环境中作业,为了驱寒除湿,当时就有工人提出需要每天喝点白酒,刘少奇听后当即表示要满足工人的要求。随后,林区工人的生活得到了改善,不光得到了白酒、棉布、秋衣、胶鞋等,还从外地调蔬菜进林区,帮助林区工人渡过了暂时的困难。职工家属还进行了农耕及商业活动,此举有效缓解了林区粮食困难问题,同时还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1961年11月,中央就将关于给林区职工发放劳动保护服的文件下发给了全国各林业部门,并从1962年起,林区工人增加了劳动保护,林区的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林区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王宇新根据史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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