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文昱 田益雨)进入八月以来,乌尔旗汉森工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处加强林下采集监督管理工作,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安全。
该管理处与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乌尔旗汉分局联合在镇区和林场醒目位置张贴《关于采集林下野生植物资源的公告》,做好入山采集宣传工作。同时,该管理处做好入山采集证发放工作,采集证包含采集人个人信息、采集地点、采集时间、使用车辆等信息。入山采集人员需要在森林资源管理处办理采集证并签订承诺书,凭此证入山,无采集证或与采集证信息不符者一律禁止入山。
各检查站做好入山管理工作,检查入山车辆的采集证等信息,检查有无火源、斧锯等能够对森林资源造成损害的物品。携带违禁物品者,一律禁止入山采集。检查员叮嘱过往人员要文明采集,采集过程中禁止吸烟,产生的垃圾要随身携带下山,放至指定垃圾处理地点,保护生态环境。
该管理处成立了巡护小组,沿着入山采集路线巡逻,严防有人破坏性采集。同时检查进山采集人员有无盗挖保护类植物、盗猎野生动物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