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12月5日讯(记者李永桃)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下简称“双公示”)归集报送工作,切实提升数据报送质效,2023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双公示”信息报送路径、时限及统计规则,并对盟市持续开展“双公示”信息月度通报工作。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全区营商环境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10月份,各盟市上报“双公示”信息33088条,清洗入库33088条,数据总体合规率为100%,迟报率为0.21%。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双公示’信息月通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盟市对‘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全面解决我区‘双公示’信息漏报、迟报等问题,同时推进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的归集报送工作,扩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