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智仓
内蒙古发展的最大优势是资源。过去,我区依靠开发矿产资源、发展资源型产业推进经济发展;未来,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仍然要围绕资源展开。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我区作为典型资源型地区这一最大实际,精准聚焦资源开发转化的主要矛盾,深刻指明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战略方向,明确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战略重点和战略路径,为我区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带来了历史性的新机遇。
树立统筹生态安全与能源安全的新理念
过去一段时间,我区在资源开发时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生态环境承载力,资源开发较为粗放、开发机制不健全,给矿区修复留下了历史欠账;另一种是部分矿产资源布局在生态环境敏感区,采取“一刀切”式的办法,禁止矿产资源开发,忽视了地方发展、全国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面对我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两难”瓶颈,此次《意见》给予了明确清晰的指导。一方面,矿产资源开发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一工作原则,设置好矿产资源开发的前置条件和要求。在矿产资源开发布局方面,要与国土空间治理相协调,规范资源开发的范围。在矿产资源开发技术方面,要强化绿色技术的运用,全面推动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探索制定促进矿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的激励政策。在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开发方面,必须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相关制度,推动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促进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资源开发要立足现代化建设需求,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近年来,全球能源体系发生深刻变革,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地缘博弈等风险不断加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内蒙古在能源保供和战略资源供给等方面责任重大,仍需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意见》明确提出,“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开采区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衔接,基本草原内允许新设经依法依规批准的国家重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这意味着我区矿产资源开发仍有一定弹性空间,为推动矿产资源可持续有序开发利用,更好保障国家能源、战略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提供了政策支持。
推进开发与修复利用并重并行的新模式
过去一段时间,我区在资源开发过程中走的是先开发后治理的路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增加了生态环境治理的负担。近年来,我区全力推动矿区生态修复,探索矿山治理新实践,先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矿区修复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年底,全区共有344家矿山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库,其中47家进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我区矿区修复仍面临较为艰巨的任务,在推进矿区治理修复过程中,依然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意见》针对我区矿区治理修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督促生产矿山落实治理义务、拓展治理修复内容、探索治理修复模式创新、规范治理恢复基金使用、加强治理修复财政支持等方面,明确了矿山修复的治理责任,全面部署了矿区治理修复的重点任务。除了强化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外,《意见》还进一步强调了土地复垦、开展土地规模化综合治理、相邻矿山企业实施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内容,为矿区后续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促进治理修复与再开发利用相结合,进而通过后续产业发展反哺治理修复。总体来看,《意见》为我区彻底改变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转向“开发与修复利用并重并行”的新路径,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走好体制机制创新的新路径
摒弃“重生产轻经营”的观念,彻底改变“挖煤卖煤”“挖土卖土”的低效资源转化模式,推动“资源福利”更多反哺生态环境、更深层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在体制机制层面打通堵点。《意见》聚焦我区推动资源开发转化中的关键领域,提出了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的重点任务。
针对资源开发的收益分配问题,《意见》要求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其中既包括跨区域补偿和共享,也包括跨系统补偿和共享,将进一步保障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针对过去矿区土地“一让了之”的做法,《意见》提出要探索村集体采取出租等方式利用矿区土地共建就业帮扶车间、现代农业设施和发展新能源,促进矿区居民就业增收,这一系列举措既有助于改变矿区的单一业态局面,也是推动资源长效惠民的重要途径。在探索区域协调央地合作新路径方面,《意见》强调要落实跨省区输电工程长期合作协议,在严格执行跨省跨区送受电优先发电计划的基础上,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开展外送电力中长期交易,推动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区间现货交易。在推进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加快呼和浩特能源资源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通过积极利用能源经济总部企业集聚优势,实现科技、人才、产业、资本、品牌等互动耦合、协同跃升。针对资源型产业园区管理机制活力不够、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意见》提出要重点支持乌海、鄂尔多斯蒙西和棋盘井工业园区、阿拉善乌斯太工业园区整合园区资源、理顺管理体制。总的来说,创新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就是要加快建立健全资源转化的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的最优化。
(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据《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