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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期次是:第19437号
第19437号:第02版 2024-03-15

呼伦贝尔市:

推进林草长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贺丙荣

去年以来,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扛起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政治责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绿色生态优势,统筹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级林草长制体系职责明确、运营机制顺畅,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坚决履行职责

呼伦贝尔市深入推进林草资源网格化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四级林草长制责任体系,设林草长3069人,落实专职护林员8758人,草管员731人,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自上而下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管理、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市各级林草长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作用,市委书记、市长两位林草长共同签发《呼伦贝尔市2023年第1号林长令》,各级林草长累计签发林长令54个;市委书记主持召开2023年呼伦贝尔市林草长会议高标准推动全市林草长制工作,四级林草长累计召开会议1089次;针对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专门召开林长专题会议,四级林草长累计召开林长专题会议647次;市级林草长共开展巡林巡草19次,旗市区级、苏木乡镇级林草长共开展巡林巡草34928次;围绕巡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715个,有力推动造林绿化、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落实。

发挥服务功能,严格督查考核

呼伦贝尔市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协调作用,市林长办副主任主持召开市林长制办公室主任会议,通报全市林长制工作情况,审议通过《呼伦贝尔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明确15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市四级累计召开林长办会议407次,编制市级林草长巡查手册,印发《林长巡查建议函》;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指导,及时下发督查通报,推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加强督查严格考核,精准设置考核指标,制定印发《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督促林长履职尽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保护和发展林草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积极引导群众,构建浓厚氛围

呼伦贝尔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林草长制推行情况,印发林草长制简报280余篇,发布林草长制宣传稿件500余篇,设立林草长公示牌1018个,设立林草长制宣传牌632个,发送宣传信息12万余条,发送宣传单18万余张,提升群众对林草长制的知晓度、参与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森林草原保护的格局;举办全市林长制工作培训会,提升林长办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林长办整体服务水平;举办呼伦贝尔市林草系统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守护北疆-2023’专业技能大比武活动,提升消防队员的专业技能,同时宣传森林草原防火,营造“处处都有宣传语、人人都是防火员”的浓厚氛围。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深化“林长+”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牧、林草等涉及林草生态保护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优势。牙克石市与检查部门合作建设两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项目,建设面积2200余亩,总投资560余万元;牙克石市建立“林长+河长”联动机制,加强河长、林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护林、巡河工作,创新护林治河新模式;海拉尔区推动樟子松古树保护和管理工作,《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国家森林公园樟子松保护条例》顺利出台,为樟子松古树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南木林业局融“数”于林,不断推进林长的智慧化管理,建设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六系统的综合管理平台;南木林业局制定“林长+公安局局长”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与南木森林公安协同制定印发林区“平安义警”建设工作方案,强化对义警队伍的指挥调度;根河市建立“林长+生态法官”协同机制,设立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的“生态检察协作办公室”并挂牌,加强检察机关与林草深度融合,构建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的林草湿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突出重点区域,科学推进绿化

呼伦贝尔市聚焦重点区域,完成造林绿化8.38万亩、荒漠化治理33.75万亩;实施天然林保护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5241.93万亩,义务植树370万株,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嘎查村23个;完成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建设49.62万亩,落实草原生态修复任务22万亩,森林抚育5.13万亩,森林草原质量持续提升;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年度实施禁牧961.37万亩、草畜平衡9329.53万亩。

坚持多措并举,加强资源保护

呼伦贝尔市严格落实行业防火责任,开设边境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1168公里,开展航空护林巡护飞行203架次580余小时,组织热点核查89次,成功堵截境外火16天19次;持续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完成产地检疫苗木1.4万亩,调运检疫苗木1061.9万株,木材0.8万立方米,复检苗木770.9万株,有效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完成有害生物防治1346.67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10%;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巡护路线4074条次,巡护距离5.76万公里,踏查10.58万公顷;全面加强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原审核审批管理,受理草原林地征占用项目135项,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984.5万元,开展联合执法1050次;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有序推进,全市54处保护地已整合优化47处,归并重叠面积145.65万亩,调出耕地2.49万亩、矿业权17处、城镇建成区8处、村庄18处,有效化解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和保护之间的矛盾,释放地区发展动能约150亿元。

发展生态产业,助推乡村振兴

该市编制完成《呼伦贝尔市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健全林草产业发展体系,为今后打造全区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和森林食品产业集群提供理论支撑;制定林草沙生态体系建设、草产业、林草湿碳汇、旅游康养、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等6个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实现林草总产值86.96亿元;在自治区地方林业系统率先实现碳汇交易破题,指导呼伦贝尔林业集团与华能伊敏煤电公司签订林业碳汇预售协议,出让林业碳汇量12.2万吨,市场估值近千万,摸索出了典型经验做法,实现了该市林草湿碳汇交易转化路径从无到有的突破;新建羊草草种扩繁基地3万亩、巩固提升1万亩,完成人工种草81.94万亩、草原改良43万亩;培育驯化的5个乡土新品种已通过自治区级草品种审定,有效缓解草种短缺问题;积极推动“特色林果、木本粮油、森林食品、中草药”四大优势产业发展,完成中草药种植4.7万亩、改造升级榛子林3.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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