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5月6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精神,把我区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区上下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夯实办好两
件大事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召开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树牢党内政治要件意识,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研究部署、定期调度、跟踪督办闭环工作机制,做任何工作都要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抓好个人自学基础上,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举办1至2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读书班,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静下心开展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落实专题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分管领域、部门等基层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联系实际讲好微党课。实施领导干部“六项计划”基本培训行动,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首课、主课地位。实施党员“345”基本培训行动,持续抓好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集中轮训培训。
二、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增强办好两件大事的政
治自觉。加强党章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发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以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对照“五个方面、十三个是否”开展检视分析和问题整改,切实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作活动、转化为领导体制和机制的管理创新、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
三、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汇聚办好两件大事的磅礴力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培训计划,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交流。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各级各类学校、融进所有课堂。加强理论研究阐释,实施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工程。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深入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
四、大兴调查研究,提高办好两件大事的能力水
平。健全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念好“深、实、细、准、效”五字诀,切实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