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全球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全球绿色转型不可或缺的力量”图片新闻今年降成本重点落实七方面任务澳大利亚发布电池发展战略图片新闻《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发布蓝莓花开正艳菌菇香飘满园拍卖公告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查看PDF版
本版其他文章
· “引领全球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 “全球绿色转型不可或缺的力量”
· 图片新闻
· 今年降成本重点落实七方面任务
· 澳大利亚发布电池发展战略
· 图片新闻
·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发布
· 蓝莓花开正艳菌菇香飘满园
· 拍卖公告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当前期次是:第19491号
第19491号:第03版 2024-05-27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发布

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

人民日报5月23日讯(记者金歆)近日,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制定的《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印发,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8章,包括总则、开办和建设、信息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电子邮件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附则。

关于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开办和建设,《规定》明确,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名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实体机构名称。

《规定》强化安全保障,对“信息安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电子邮件安全”等均作出规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政务应用发布信息,应当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程序,指定机构和在编人员负责审核工作,建立审核记录档案;机关事业单位发布信息内容需要链接非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应当确认链接的资源与政务等履行职能的活动相关,或属于便民服务的范围;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及时处置异常链接;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国家密码应用管理要求,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工作,落实安全建设整改加固措施,防范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政务应用收集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和其他未公开资料,未经信息提供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不得用于履行法定职责以外的目的等。

此外,《规定》还对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作出要求,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监测能力,实时监测互联网政务应用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情况。

  
分享到: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林海日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地址:林海日报   邮编:022150  电话:0470-7427204  传真:0470-742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