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水支撑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新一轮教育强国指数测算结果发布自治区重点行业能效水效水平显著提升内蒙古争取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图片新闻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呼吁在加沙地带实现停火图片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查看PDF版
本版其他文章
· 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水支撑
·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
· 新一轮教育强国指数测算结果发布
· 自治区重点行业能效水效水平显著提升
· 内蒙古争取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图片新闻
·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呼吁在加沙地带实现停火
· 图片新闻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当前期次是:第19505号
第19505号:第03版 2024-06-12

内蒙古争取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内蒙古日报6月9日讯(记者杨帆)自治区财政厅最新消息:自2022年国家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聚焦优势资源,聚焦建设短板,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积极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试点项目,累计争取并下达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政策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26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会同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提供政策指引和机制保障。

优化资金投向,带动有效投资。为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内蒙古围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支持县域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建设和农村物流配送为重点,引导县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善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撬动社会有效投资,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绩效评价,推动项目落地。自治区财政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导向作用,将资金绩效管理要求融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促进各级相关部门实施项目全周期管理,推动资金使用落地见效、项目建设走深走实。

经过努力,目前全区县城、乡镇、村三级商贸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70%,初步形成了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县域消费流通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持续做好资金和政策统筹衔接工作,争取到2025年实现县级综合商贸中心与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有条件的乡镇实现商贸中心、农村便利商店全覆盖,促进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自治区财政厅经济贸易处负责人童连娣说。

  
分享到: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林海日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地址:林海日报   邮编:022150  电话:0470-7427204  传真:0470-742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