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内蒙古银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有效预防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贪污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2019年11月19日,内蒙古银行哈尔滨分行纪委组织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科技信息部、运营管理部、个人银行部等各具有采购职能权限的机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召开碰头会,集中学习讨论《规范》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会上,分行纪委书记王丽红同志强调,各参会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中十二条禁令的监督落实,要明确各自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认真遵守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流程,严禁暗箱操作和收受供应商礼品礼金、回扣等行为,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委办要做好日常监督,尤其监督我方在签订各项物品、服务、工程采购合同时是否与供应商一并签订《内蒙古银行反商业贿赂协议》。与会成员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发言,会议一致认为,要严格落实《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采购立项可研、集体决策、审批、监督各环节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于年初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要实事求是严格费用预算,计财部要加强各机构费用管理控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费用报销标准,不允许发生帐外变通。
哈尔滨分行纪委将继续巩固深化2019年廉政教育成果,将《内蒙古银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行为规范》作为日常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督各主要负责人逐级贯彻落实,保证监督实效。(作者单位: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