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驰)日前,内丘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邻里排除妨碍纠纷案件。
当事人双方为金店镇某村的邻居,按宅基证记载两家宅基地仅一道之隔,因被执行人修缮房屋,部分墙体压在申请执行人北房山头墙房檐部分。双方因被执行人的侵权行为而发生过肢体争斗;被执行人也受到过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后申请人诉诸法院,内丘法院作出被执行人清除房檐侵权部分墙体的判决。本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到期仍未履行义务,并多次越级上访表示对判决不服。申请人无奈申请内丘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本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家里,到纠纷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双方争执标的的状况、地理位置等情况,反复做被执行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但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与镇政府、村委会沟通,让基层组织参与到案件的调解工作中,促成双方矛盾的消除,解决邻里纠纷。通过做过细工作仍无法达成执行和解,内丘法院执行局决定将该案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强制执行到位,以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
10月20日,由主管副院长刘光圣带队,执行干警、法警共8人前往现场进行强制执行,耗费三个多小时强制执行完毕,依法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