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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2期:第02版 第552期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29

内丘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腾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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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县法院)3月23日,内丘法院依法对以物抵债的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郝某,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司法公信。

  在申请执行人郝某与被执行人和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郝某与被执行人和某、担保人河北某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担保人自愿为被执行人和某提供执行担保。担保人河北某有限公司自愿对其名下位于内丘县某商业街的商铺予以评估、拍卖,因无人竞买导致两次流拍,申请执行人郝某同意接受以物抵债。内丘法院依法作出以物抵债裁定书,将担保人河北某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内丘县某商业街的商铺交付申请执行人郝某抵偿债务。内丘法院依法在该房屋张贴了腾房公告,责令河北某有限公司迁出房屋,督促限期搬离,但其并未在公告限定的期限内迁出该房屋。为依法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内丘法院组织了强制腾房执行活动。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进行,内丘法院制定了执行预案,细化腾房举措,提前预判执行难点。3月23日上午8时许,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峰岭带领10余名干警集结出发,奔赴执行现场。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按照分工开展工作,依法进行强制开锁,邀请内丘镇派出所两名民警对执行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全程使用执行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最终,经过干警们近2个小时的奋战顺利完成腾房工作,将涉案房屋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现场制作交付房屋笔录,并由在场人员和执行干警签名确认。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强制腾房活动,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也为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内丘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围绕“司法质量巩固深化年”活动,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活执行措施,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威慑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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