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讯 当前交通运输系统面临投融资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和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涉及机构变化较大、人员调整较多、资产数额巨大。为防止在资产划转、工作交接、人员转隶、人事任免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五项纪律”,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为改革任务落实保驾护航。
一是严格政治纪律。要求各单位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四个服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二是严格组织人事纪律。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改革方案,严禁借改革之机在人员编制、人员配备数量、干部任职和员工聘任等方面弄虚作假;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机构调整、职位变动和干部交流决定等问题发生。三是严格财经纪律。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随意变更、毁坏财会帐目凭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发生。四是严格廉洁纪律。要求各单位严禁领导干部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接受下属或管理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严禁突击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纪念品。五是严格保密纪律。要求各单位加强改革期间的保密教育,对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透露,要确保不失密、不泄密。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清理和交接工作,按规定依法向档案部门移交。
驻厅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规违纪违法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为交通运输系统各项改革任务健康、有序、稳妥推进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周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