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方案中央新闻媒体聚焦我区交通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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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方案

2019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五周年。五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过上下齐心努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18年底,全区建制村通硬化路率、农村公路列养率均达100%,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9.7%,农村“出行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交通扶贫精准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物流网络不断完善,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充分展现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

一、活动主题

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评选宁夏“最美农村路”为契机,着力宣传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和农村公路在助力乡村振兴、“脱贫富民”战略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评选10条“最美农村路”,其中“特色致富路”和“平安放心路”各2条,“美丽乡村路”和“美好生活路”各3条。

二、组织机构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承办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协办单位:宁夏日报报业集团 宁夏广播电视台

(二)活动组委会

活动设立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组委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及评选结果审定工作。组委会主任由交通运输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和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担任,成员由主承办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任。

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负责推荐评选、材料收集整理及表彰等工作。评委会成员由主承办单位、媒体代表及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三、评选条件

(一)质量合格。公路建设手续完备,质量符合相关标准,长度≥2公里,路面平整、无破损,交通标志标线、道路名称等交通安全设施完整、规范。

(二)外形优美。线形美观流畅,道路沿线及两侧生态环境保护有力,绿化良好。

(三)管养到位。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强,卫生整洁,无垃圾杂物、乱堆乱放、乱贴乱涂、大挖大填等现象,养护责任落实,有专职养护员,养护实现常态化。

(四)作用明显。全面助推新农村建设,方便了企业货物运输、群众出行和乡村旅游,促进了农民增收、生产增效、经济增速,带动了乡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宽裕、村容村貌整洁、乡风文明和谐等。

(五)安全文明。制定了爱路护路村规民约,路宅分家、路田分家。行人、车辆严守交规,相互礼让,无违章行为,事故率较低,设有遵德守礼提示牌。

(六)景观独特。道路周边自然风貌较好,文化底蕴深厚,有独具魅力的自然和民俗风貌、人文景观。

四、实施步骤

(一)候选推荐(3月25日—4月30日)。各县(市、区)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准备,核实把关,各推选1条乡村道、1条(段)县道,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上级交通运输局报备后,于4月30日前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送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推荐表,并以电子形式报送推荐道路的视频和图片资料。每条候选道路须配备5分钟左右视频和3幅图片,视频为4K高清,图片像素在1024*768以上。报送邮箱:517507816@qq. com,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联系人:毛永智,联系电话:(0951)6076509。

(二)资格审查(5月1日—20日)。活动评委会办公室在广泛推荐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各市县(区)推荐的道路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察看,并召开活动评委会会议,提出初选候选名单,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确定入围候选道路。

(三)组织评选(5月21日—6月15日)。

1.公众投票评选(5月21日--31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微信评选公众平台,接受广大群众投票评选,在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剔除无效和重复投票后,将候选道路最终获得的有效票数折算成分数。本项得分占总成绩的40%。

2.现场考察评选(6月1日--30日)。活动评委会,在实地考察基础上,严格按照“最美农村路”的评选条件和标准,对候选道路逐项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本项得分占总成绩的60%。

(四)评定公示(7月1日—15日)。组委会综合公众投票、现场考察评选的总成绩,最终审核确定10条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其中“特色致富路”和“平安放心路”各2条,“美丽乡村路”和“美好生活路”各3条,并在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集中宣传(7月16日—8月30日)。区内各级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报道评选出来的“最美农村路”,突出在宁夏日报、宁夏广播电视台、宁夏文明网、宁夏新闻网、宁夏广电网展播,并通过频道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

(六)命名表彰(9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对被评选出的“最美农村路”进行表彰奖励。

(七)活动深化(9月下旬—

11月上旬)。对获得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荣誉的道路,在路口起讫点树立一座“宁夏最美农村路”纪念碑刻,并采取横幅、灯杆旗、灯箱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编写《宁夏“最美农村路”》图书、光盘,组织旅行社或广播车友会主题游览等形式,对2019年度宁夏“最美农村路”评选活动进行深化和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这次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推荐评选活动扎实推进。

(二)严谨有序评选。要坚持标准、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查、遴选上报、组织审定、媒体公示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的“最美农村路”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做好宣传报道。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开设“最美农村路”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最美农村路”成果,新媒体要创新传播渠道,扩大覆盖面,营造宣传“最美农村路”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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