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发扬奉献精神,发动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企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树立党组织和党员新形象。集团党委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制定并下发了《奥克集团党委广泛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实施方案》。
      要求把“党员奉献日”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坚持,作为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以“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为主要目的,引导和动员党员亮身份、尽义务、做奉献、树形象,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集团党委决定,将每年的3月5号定为全集团的“党员奉献日”。要求各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活动日(正常情况利用周六、日),每年不少于6次,在年初要制定全年党员活动日具体实施方案。
      要求把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内容(生产环境、设备保养维护、承担紧急任务、研究攻关、技改、提合理化建议等);与企业厂容厂貌相关的内容(清洁卫生、非生产设施维护等);与服务职工群众相关内容(帮助困难职工、帮助职工家庭解决生产、生活问题等);与服务社会相关的内容(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作为党员奉献日的主要活动内容。
     要求党员奉献日活动要坚持:党员自觉与组织引导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原则;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原则。
     要求注重活动实效,不仅要把党员参加“党员奉献日”作为党员奉献社会、奉献企业、服务职工群众、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形式,也要把活动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手段,通过参加活动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形象意识、增强奉献精神。号召党员写活动感悟或心得体会,并采用适当形式进行交流。各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活动,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严密组织实施,确保安全。  (集团党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