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落实集体协商机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奥克集团4月23日上午在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集体协商会议。
     按照集团公司《奥克集团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司企业方和员工方各选派出协商代表,企业方首席代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力资源总监担任,职工方首席代表由集团工会主席仲崇纲担任。
     协商会上,对《奥克集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奥克集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重点内容进行了认真商议。职工方首席代表仲崇纲首先对本次集体协商有关议题作了发言,企业方协商代表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双方其他协商代表对有关条款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根据2015年工资实际支付水平及今年生产经营效益预期,协商确定“2016年员工岗位工资保持稳定,公司通过加强绩效考核增加员工收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确定“女职工婚假、产假按照所属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策执行。女职工在享受以上产假期间,产假享受公司基本生活费待遇,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本次会议气氛和谐而融洽,经双方友好协商,各位代表尽心尽责,使平等协商达到圆满结果,正式合同文本在奥克集团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集团总裁朱建民和集团工会主席仲崇纲正式签定并生效。                         (党群部  孙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