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度关注国家生态环境部刚刚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交易,顾名思义,就是将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当成商品进行买卖。我认为,这个《办法》,将有效促进企业加大在低碳减排方面的研发投入和科技创新,从而减少自身碳排放,降低碳排放成本;将有利于营造一个企业减排经营的公平法制环境,让碳排放低于碳配额的企业,可以把差额剩余的碳排放权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从而体现低碳减排的效益;让超排的企业,必须以市场价格从其他企业购买碳排放权以抵消超出的碳排放,如果超排了又不购买碳排放权,则面临罚款,罚款额将远高于投入研发或购买碳排放权的成本。
我们奥克集团,在过去十年里一直在致力于开发二氧化碳与环氧乙烷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经营。目前,我们年产3万吨的二氧化碳与环氧乙烷资源化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并通过中国石化联合会的技术成果和投产鉴定,达到了“世界首创、国际领先”的水平。这个项目以二氧化碳为主要原材料,并通过与环氧乙烷的化学反应得到碳酸乙烯酯等一系列绿色低碳化工新材料。“十四五”规划中,我们奥克集团正在规划百万吨二氧化碳与环氧乙烷的绿色低碳产业化项目。毫无疑问,刚刚颁布并将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我们奥克集团二氧化碳与环氧乙烷衍生绿色低碳新材料的产业化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绿色经济和法规的支撑。
我们相信,这一《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必将全面促进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必将全面促进我们企业在低碳减排方面的科技创新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必将全面促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提出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中国减排目标与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