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苏明捷
近年来,宝丰县营商环境水平显著提升,助推企业产值利润、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民营企业投资等重要经济指标双位数增长,经济实力成功迈入中部百强县第77位。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宝丰县纪委监委立足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深化全县干部作风整顿,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专项监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县纪委监委聘请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收集各项涉及营商环境的信息,通过及时倾听、反馈企业和市场主体的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帮助化解涉企矛盾和纠纷,通过积极为营商环境建设出谋划策,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制定接诉即办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县纪委监委和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分别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和营商环境投诉中心查办涉企案件和处置涉企投诉。县纪委监委在“清风宝丰”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举报电话和邮箱,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广泛接收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对收到的营商环境案件严查严办、快查快办。通过电话、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对企业投诉办理结果进行全面回访,回访企业满意度达100%。
明确交往清单,规范政商行为。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明确了政商交往7条正面清单、14条负面清单和引导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供有力支撑。督促50个营商环境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签订“九要九不得”承诺书,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