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中旬以来,苏州市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督导组分别对之前艾滋病检测质量考评结果相对不理想的四家医院开展现场督导,并对其进行了详细技术指导。
督导组首先重点要求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检测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丙型肝炎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及《梅毒诊断标准(WS273-2007)》等文件要求,确保检测工作科学性、合法性。随后,督导组指出,质量考评结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HIV检测及报告规范性不够,包括实验临界值计算错误,报告结果填写不规范及复检不规范;二是HIV抗体检测原始记录样本溯源性差,缺失试剂信息、检测人及审核人签名等;三是实验室主要设备未按时检定或校准。最后,督导组表示,艾滋病检测工作,结果的准确固然重要,但整个环节的严谨、报告书写的规范、原始记录的正确记录也同等重要,希望各实验室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意识,避免相同错误再次出现。
各实验室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督导组提出的意见要求,分析总结、及时纠正质量考评中存在问题,加强实验室内部质量管理,规范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马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