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小钱到浴室洗澡,发现旁边有人将鼓鼓的钱包放进更衣室柜子里锁好,于是心动了。他趁着更衣室内没人,将之前就观察好的两个柜子撬开,果然偷到一万多元。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小钱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小钱至某浴室洗澡时,趁无人之际,采用撬锁的手段,将男更衣室内的两个柜门打开,窃得两名被害人放于柜内的都宝路牌钱包一个(价值人民币243元)、现金人民币共计11800元后逃离现场,在途径城西卡口时被民警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处扣押了上述赃款、赃物,均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钱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小钱有过多次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虑上述情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