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相城区消保委消费维权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新时代消费维权新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维权举措、整合维权资源、加大维权工作力度。重点将围绕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年主题开展工作,为加快相城后发崛起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作出新成绩。
他们通过大力宣传普及《消法》、《江苏省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继续深入扎实抓好《消法》、《江苏省消保条例》的宣传教育,同时关注落实情况,增强社会公众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纠纷争议解决的途径,及时揭露消费陷阱,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大力宣传经营者的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经营者“消费者至上”和诚信守法的经营意识;通过增强消费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提高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整体工作水平。主要是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科学合理选项,重点选取面向消费升级的绿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真正发挥比较试验“购物指南”的作用,服务和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达的传播优势,广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采用视频、漫画、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成效。
他们紧紧围绕中消协年主题,将持续开展消费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等活动,尤其是要针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整合社会力量,广泛开展“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以及全国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等消费教育系列活动。继续开展“零投诉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创评活动,组织评优企业和单位向社会公开诚信经营承诺,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引导所有经营者遵守社会公德,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与此同时结合消费教育内容,在重大时间节点或有突发事件时,发布相关消费提示警示,切实防范消费风险;对严重影响消费信心的不实信息及时予以披露,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针对对消费者反映强热、具有群体性侵权行为的商品和服务问题开展消费调查、体察活动,倡导诚信经营,构筑相城健康放心消费环境。
他们针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民生重点,联动开展大型企业及公共服务热线调查监督活动,推动服务设施及服务质量平衡发展,督促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建立与其他行政部门和商业性行业协会消保工作衔接机制,推动社会“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要主动将消费纠纷调解融入社会“大调解”体系,通过社会调解资源与消费纠纷专业调解资源有效整合和优势互补,坚持实行“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和市监部门业务指导、消保调处机构具体运作、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的重大消费纠纷联动调处运行模式,增强消保委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并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消保业务水平。加强消保委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基层网络建设示范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消费维权志愿者建设,借助“i维权”App发展志愿者,组织开展医疗、养老、教育、卫生、信息、共享经济等领域消费调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营造相城区良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
相城区消保委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履行好社会监督职责。配合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积极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消费者的行政保护,建立消保委组织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对有关商品的调查处理、抽查检验、责令召回、处理投诉等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积极与立法、司法部门沟通配合,建立与立法、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推进消保委组织调解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的对接,积极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合力;而且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消费维权”方式开展维权处置架构,使消保委、平行部门、维权监督站等组织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系统内纵向贯通、各部门间横向连接,实现消保委、经营者、消费者三方互联互通的综合性投诉监督与和解平台。加强维权信息的综合利用,树立信息化思维和大数据理念,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深度挖掘消费维权信息资源价值,形成消保委维权信息报告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服务,为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提供信息参考。
新时代赋予新的使命,新形式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2018年,相城区消保委将不忘初心,继往前行,将相城区的消费维权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重视法制意识养成 提高依法调处能力
相城区消保委完善“律师接待日”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律师接待日”活动,为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人员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使消费纠纷调解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并使一些疑难投诉、特别是群体投诉得到有效解决,为政府分忧。
他们建立消保委及分会调解工作人员工作微信群,调解工作人员可以参与互动,相互学习、相互支招,共同提升,同时实现信息互通,及时关注掌握焦点、热点消费纠纷动态,便于及时研究对策,预防矛盾激化事故发生。法律顾问入群针对法律问题答疑解惑,实时帮助调解工作人员更好地把握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和质量。
区消保委积极开展消费约谈工作。针对阳澄湖区域部分商家售蟹中存在缺斤少两、无法提货、死蟹等问题,归纳信息、分析原因,并对23户投诉较多的大闸蟹销售企业开展消费约谈,签署《承诺书》23份。通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主体自律性,净化大闸蟹消费环境,促进了阳澄湖大闸蟹产业健康发展。
相城区消保委积极推进“先行赔付”制度
相城区消保委为将“先行赔付”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使“先行赔付”单位向更高层次发展,他们首先在全区23家“零投诉单位”、“消费者满意单位”进行了试点规范。为全区的“先行赔付”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建立相应机构,确定维权人员。各单位建立消费争议投诉联络站或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相应的消费维权机构;各单位除确定一名负责消费维权的负责人外,还专门确定了一名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了消费维权机构和人员的“双确定”。
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和完善消费维权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推动各成员单位明确本单位各部门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建立投诉台帐,设立预赔基金。各“先行赔付”单位均要求建立《消费者投诉(咨询)登记台帐》,对消费者投诉(咨询)及处理结果等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查;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一定数量的消费者投诉预赔基金,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经费上的保障。
通过努力,相城区的“先行赔付”单位总数达到23家,先行赔付保证金达到了2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参加“先行赔付”行列单位的相对稳定性。“先行赔付”活动也体现出了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通过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在给经营企业一个自我加压的同时,也给企业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充分调动了经营者正面的、积极的因素。如红星美凯龙商场在抓好组织机构、制度政策和人员责任“三落实”的同时,通过“先行赔付”活动使企业自身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树立起了“讲诚信、重服务、求质量”的金字招牌和广告效应,同时也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撑起了保护伞,体现了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互利互惠,双方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达到了“双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