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皮肤就出差错,东抓西抓,路人常投我冷峻的目光,带着诘问。殊不知,痒难忍。读初一那年,浑身发痒,脸肿得几乎连眼睁不开。住进医院,效果不大,后来父亲不知从哪弄来一帖草药,煎服数月即愈。父亲对老师打招呼,说儿子身上有这种难题望老师宽容谅解。
自服了草药后,我远离皮肤之疾几十年。但不知为什么,老来又不太平了。发起痒来,一般的药都无济于事,非得注射一种生化剂不可。终于有一天,看到一药店有卖“断痒灵”:一抹除痒,10年不复发。大喜过望。进得店来,店员说,买一瓶是体验价,不如买5送1;买8送2;买30送10。心里嘀咕:门前的广告不是说“一抹除痒,十年不复发”?为啥要买这多?店员说买得多,送得多。我忽然想起了这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是“送”。
既然是送,按照俗常商业对等规则,那你就不能要求对方更多,你就得丧失一部分权利。譬如我最近去超市买了一款最新款式的液晶电视,超市送我200元购物券,结果这200元购物券捆绑了我再次购200元商品。这个世界上的许多送的东西,其过程和结果包括它的运作模式大同小异。看看这些年落马的官员,没有落马前,收着人家送的钱,享受着人家送的情妇和美女,开着人家送的豪车,生活好像一切都是人家送的。事实上,你手中的权力被这些送的东西捆绑了。你享受了这些,事实上你付出的代价更大、更昂贵。
如果你认同这是一个商业的社会,那么最好还是相信商业的对等和交换原则,凡事想送,你看似赚到了,事实是亏了。这样一来,痒味稍慢解决,我没有理由不记牢“想挠的感觉”。 ·邢俭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