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局高度重视暑期旅游安全工作保证暑期旅游安全苏州重拳打击暑期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苏州市积极行动迎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检查德语区旅行博主团在苏州深度体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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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12

苏州重拳打击暑期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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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办旅发〔2018〕13号)精神,进一步配合暑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解决当前个别户外俱乐部、公众号等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突出问题,值此暑期旅游旺季之际,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旅游等部门在暑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打击以户外俱乐部、公众号等形式招揽游客非法从事旅行社包价旅游业务。
    从投诉、举报中获悉,当前市面上存在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嫌违规违法,应给予严厉打击,以此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随着自助户外旅游的流行,一些户外俱乐部、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保健品销售企业、户外论坛、协会等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非法发布旅游产品,宣传旅游线路,面向社会招徕、组织、接待市民或驴友们外出旅游,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旅游法的禁止性规定。这些户外活动的旅游产品之所以吸引人,除价格低廉之外,还有很多类似于“费用AA制”、“不盈利”等噱头,但不少组织者通过所谓的AA制活动牟利,从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购物活动中赚取利润。
    户外运动俱乐部、协会等不具有经营一般意义上旅游业务的资质,与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另外由于大家在微信群或QQ群中使用真实姓名的并不多,故驴友们只知道群主的假名或昵称,不知道组织者的真实姓名及家庭住址。在旅游中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时,驴友们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户外旅游的真正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市民与户外运动俱乐部纠纷和投诉也无法受理。
    苏州市旅游质监部门提醒广大游客,旅游出行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索要发票。注意查看旅行社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不要被一些“黑社”打出的低价旅游线路所吸引。警惕打着AA制、非营利的幌子非法组织实施旅游业务的各类社会团体、俱乐部、协会、QQ群、微信群。
    同时,旅游出行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遇到纠纷要及时咨询或投诉。消费者在旅游中所遇到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应在旅游行程结束后,90日内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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