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 市场主体有了信用“身份证”——我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面临调整 报销比例或将提高苏州实行还款新政打击购房投机《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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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期:第1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23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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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8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设区市中首部不动产登记法规,有利于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让百姓登记不动产少跑腿。《条例》明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到登记机构各服务场所或通过网络申请不动产登记,还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材料。原先需申请人和银行工作人员到登记机关排队办理。办理继承登记、遗赠登记时由以前当事人自己花钱请公证机构公证,改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请公证机构公证,当事人无需花钱,有效避免申请人自行取证难度大,登记机构一旦审查不周,易引发行政诉讼问题。《条例》加大主动公示内容,如小区建造的汽车库(位)申请首次登记的,要提前公示,且公告期不得少于两个月,房屋拆迁的,相关部门也要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以确保相关权利人知情权。对不动产登记业务人员虚假登记等行为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深化与银行合作,优化数据共享机制,推动“互联网+金融+不动产登记”深度融合,在市区部署8个不动产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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